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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消法》实施后 餐饮业霸王条款投诉"井喷"
  •   新《消法》实施后 餐饮业霸王条款投诉"井喷"

      作者:资讯中心来源:职业餐饮网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24日

      23日,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,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14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450件,其中,对餐饮行业“霸王条款”的投诉呈现“井喷”。

      西餐厅退还60元开瓶费

      今年3月,成都市民刘女士在“莎宾娜”西餐厅用餐时,被迫缴纳了60元的开瓶费。接到投诉后,成都武侯工商局小天竺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这家西餐厅进行调解,工作人员告诉餐厅方负责人,根据新实施的《消法》,最低消费、酒水开瓶费都属于霸王条款,并要求餐厅退换刘女士60元开瓶费。而这也是新《消法》公布后,成都首例开瓶费退还调解案件。

      “过去,餐饮行业的‘霸王条款’作为行业惯例存在,消费者只能默认或者接受,因此,这类投诉在以往鲜有涉及。”省消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。而在2014年第一季度的投诉案件中,关于餐饮行业“霸王条款”的投诉则呈现“井喷”,“这可能与新《消法》实施有很大关系。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分析。

      综合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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